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記者 劉敬怡 報道
7月2日晚,上鐵金華車務段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2日20時28分許,金溫地方鐵路公司一列貨物列車在金華市東孝鄉境內滬昆線東孝站停車不及,侵入下行正線,與正在通過的K1373次旅客列車機車發生側面沖突,致客車機車前臺車脫線。
當日23時27分,經鐵路部門緊急處置,滯留在滬昆線東孝站的K1373次旅客列車,換掛機車后恢復運行,車上無人員傷亡。
據此前媒體報道,當晚事故發生時,一位乘客表示列車停運約3小時,車內通風不暢、非常悶熱,有強烈窒息感。為緩解窒息感保持通風,車上一名男性乘客砸破了車窗玻璃。
網友發布視頻顯示列車車窗已被砸破
就此,海報新聞記者致電管轄K1373次列車的廣州鐵路公安局懷化公安處詢問該事件后續情況,接線的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電話和線上方式采訪,未給予回應。中國鐵路客服12306接線的上海鐵路局工作人員表示“不知情”。
該名乘客砸窗的行為引發熱議。有聲音認為乘客在緊急時刻破窗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但也有聲音質疑該行為有些沖動。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石龍告訴海報新聞記者,結合綠皮車停車故障的具體事實,他認為砸窗的行為符合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規定,構成緊急避險的要件包括以下四點:一是行為人主觀上有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危險的損害的目的;二是客觀上具有正在發生的真實危險;三是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為;四是沒有超出必要的限度。緊急避險下造成的財物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乘客也沒有賠償的義務。
石龍分析稱,綠皮車停車后停運約3小時,車廂溫度高,乘客面臨中暑、脫水等健康威脅,列車無其他有效通風措施,而在提議開門透氣被拒絕后迫不得已采取行動,砸窗造成的財物損失與乘客的生命安全相比,損害程度無法相提并論,砸窗成為唯一選擇。列車配備安全錘,其目的就是在極端情況下保障乘客生命安全與健康的必備設備,使用安全錘也在其使用范圍之內。
責編:吳軍林
審核:魏鵬
責編:魏鵬